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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居民宿建设有哪些方法?
来源:www.xslvju.com 发布时间:2021/8/5 11:38:39
    近几年新兴的乡村旅居火爆全国,人们越来越崇尚这种密度小、自由度高、轻松愉快的游玩模式。
    说起乡村旅居那就不得不提乡村旅居的“居”了,乡村旅居的“居”大多数都是民宿,也有少数的是宾馆。
    而乡村的民宿改造,大多数都是民用闲置房源或者公用房源改造而成。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民宿的开发还可以根据民宿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后才可建造或者改造。
    如果是投资开发商,那更需要慎重的考虑,考虑交易方、用地年限、土地红线、土地规模、村民利益等一系列因素,如果考虑不周全,就会赔的血本无归。民宿是乡村旅居的重要构成业态之一。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支持乡村民宿的发展。这与乡村振兴以及乡村旅居有着很大的关系。
    乡旅结合带来的不是乡村的经济发展,还带来了城乡互通。让城市人更加清楚地了解乡村的真实面貌,让人们更加喜欢乡村、热爱乡村。而实现乡旅结合的主要方式有:乡村休闲旅居度假、乡村观光康养旅居、乡村民宿旅居农家乐等。
    我们发现上面每一种结合方式都离不开民宿,那乡村的民宿土地应如何获取?也一直是民宿投资者关注的话题。民宿本该只能使用经营性用地,其原因是因为民宿属于经营性项目。但在现行的土地类型划分模式下,民宿的建造改造仍有一些变通可言。
    乡村民宿的建造改造,在原则上,可以用民用房或者公房,这里我们指的是乡村原住民改造改建的民宿。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种用地一般都是农村集体的用地,带有经营性质,总的来说就是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
    这种土地在合理策划和安全管控的前提下,可以列入民宿建设用地市场,其享受的权利与国有用地同等。
    民宿的投资商可以通过各种投资方式引进资金,如直接投资、招商引资等。
    等有资金后,可联合企业、乡村、个人、集体等共同创办、联营联建等方式建造民宿。
    有优点必定有缺点,这种民宿建设的缺点就是法律保障力度弱,可能会面对信用风险等问题。
    2.闲置公共公益设施用地资源使用
    从城市到乡村,也才是近几年刚刚兴起的,之前的主流还是从乡村到城市。
    由于乡村人口过多的来到城市,导致农村的闲置公共公益设施用地资源出现了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
    那民宿的建造也可以利用这些闲置的公共公益设施用地资源建设改造,这种闲置的公共公益设施用地资源总共分成三类。
    其一:指的是闲置公共土地资源,有闲置的公共土地、闲置的公共老房子、闲置的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等;
    其二:指的是闲置公共公益产业设施,有退出历史舞台的厂房、废弃不用的学校和校舍以及废弃的水电站等设施;
    三类政策限制闲置,有被关停的厂房、被清退的畜牧水产养殖场等。